香港青年事務發展基金會 副會長 王凱

構建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工作跨域協同的政策建議

2021-05-07 10:27 觀察者網 風評

  (一)制度設計協同

  一是製定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頂層協同政策。以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為基礎,形成“1+N”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工作政策體系,出台大灣區“9+2”城市群《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工作跨域協同行動框架協議》。

  二是推動大灣區城市群公共協同合作平台。創建粵港澳大灣區“9+2”城市群公共協商平台,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青年人才跨域協同發展聯席會。簽署青年專項人才合作​​協議與合作框架,重點推進勞務協作對接。聯合推出青年人才流動合作計劃,順暢粵港澳大灣區內青年人才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、擴大青年專業技術人才資質互認範圍。聯合推出青年人才治理協同管理行動計劃,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勞動關係協作機制。組建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公共協商平台下屬專門委員會,就青年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醫療、稅收、法律、人才認定等方面的重要問題與香港、澳門有關機構部門接軌,形成政務協同,共同服務大灣區青年就業創業。

  (二)機制保障協同

  一是設置大灣區青年服務機制保障機構。設立專門的大灣區青年服務機構,為大灣區青年跨域創業就業提供政策諮詢、就業信息發布引導、政務事項代辦、法律諮詢和培訓等服務。建立全面規範的粵港澳青年群體大數據庫和協作平台,打破“信息壟斷”和“信息孤島”。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跨域協同動態監測機制,建立大灣區青年創業就業跨域協同評估指標體系,及時把握青年工作的變化,為政策調整提供依據。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共同投入的青年人才基金機制,按照“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三方監管、共享共贏”原則,由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大灣區青年人才協同發展基金。

  二是通過一個中心三項製度加強參政議政機制。探索建立大灣區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聯繫青少年事務工作中心,建立聯席會議制度,建立調研視察制度,建立定期情況匯總制度。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在充分調研,了解情況的基礎上,有選擇地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或在各級“兩會”期間提出建議、提案,推動青少年普遍性問題的解決。建設青​​年基層自治組織,建立健全接待、回饋、幫扶、議事、服務五種機制,為更好地了解民情、青年民意,創設載體。

  (三)政策優化協同

  一是探索政策法律銜接協同。政策“拆牆鬆綁”,推動灣區青年保障融合。建議在大灣區內實行資歷標準與專業資格互認,推動人才“雙向流動”。打造互聯網信息平台協同,加強大灣區政策資訊融通。加強新媒體建設和推廣,打造網上大灣區青年工作協同平台,推進媒體矩陣、人員隊伍、內容建設,不斷擴大青年工作的新媒體傳播影響力。建立大灣區法律保障機制,激發創新創業活力。建立跨境商事仲裁、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互通、版權登記、司法協助合作、區際律師事務所等跨區域的法律服務組織與機構,為企業跨境創新與創業提供法律支持。

  二是探索引才用才福利保障。探索大灣區青年柔性引才用才機制。特定崗位青年人才對標港澳薪級認定標準;要柔性引進人才,要視野要開闊,不唯地域引進人才,不唯學歷引進人才。建立全面規範的粵港澳青年群體大數據庫和協作平台。實施大灣區住房保障工作,遵循公開透明、公平公正、自願申請、動態監管的原則。

  三是探索教育職業合作聯盟。加強大灣區間高校的合作,拓寬學歷學位互認的範圍。建立實體化的高校戰略聯盟,以服務灣區為旨歸。制定灣區高校戰略聯盟高等教育質量水平整體提升計劃。高校聯盟內設立創新創業教育平台,發揮聚集效應。加大對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投入。搭建大灣區勞動力共同市場網絡教育和在線教育平台。

  (四)文化交流協同

  一是增進三地多元化文化交流。加強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和交流、革命文化教育和交流。繼承和弘揚嶺南文化,開展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對話。營造“鼓勵創新,寬容失敗”的社會氛圍。加強文化產業合作,擴大文化貿易,帶動青年創業就業。加強志願服務文化交流。

  二是多渠道促進青年文化融合。搭建粵港澳青年交流平台,加強思想融合,培養家國情懷。發揮“互聯網+”和新媒體優勢,為粵港澳青年創設無障礙溝通平台。鞏固文化內核,發揮榜樣效應,形成灣區認同意識。

  (五)深圳主動作為、先行先試

  一是製度先行,完善深港澳青年發展工作的頂層設計。完善深港澳青年常態化交流平台,推動青年交往交流、交心交融。建立常態化深港澳青年組織合作機制,探索建設大灣區青年社會組織總部基地。建立深港聯合引才育才機制。

  二是機制創新,聯動深港澳三地和黨政團社智。探索成立大灣區青年工作署,全方位升級整合灣區青年工作戰略定位(主要對港),積極爭取團中央政策、編制支持。探索建設青年大數據中心(大灣區)。探索在深圳成立青年大數據總部,尋求團中央政策支持,將全國團青數據基地落戶深圳,爭取與華為、騰訊等高科技企業合作。建立“大灣區青年人才工作智庫”,充實青年工作專業指導力量。完善宣傳推廣機制,建設好大灣區青年融媒體中心。

  三是政策協同,打破深港澳跨域壁壘。深化政策協同,加速港澳青年在深發展的國民待遇。要實施港澳青年出入境自由、執業從業自由、創新創業自由、投資興業自由、智力交流自由、生活便利自由以及法律制度保障等措施。接軌國際營商環境,促進港澳青年在深創新創業。聯動港澳建設“國際法律服務中心”和“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”,讓港澳青年在深投資創業無憂慮。加大深圳勞動人事仲裁機構與港澳地區的合作力度,切實保護粵港澳居民跨境就業者的合法利益。

  四是打造先行示范特色項目。推廣複製“前海模式”,讓在深所有港澳青年受益。借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文化,打造“中華文化創新示範區”。塑造灣區精神,增強粵港澳青年的凝聚力。打造雁陣式創新創業基地。在落馬洲河套地區試點建設“港青邨”,達成灣區青年人際融合。探索“一網一號一平台”。即設置大灣區青年服務信息網,港澳青年服務專線號碼,青年家園平台。共同探索建立科研經費跨境使用的製度,便於科研人員跨境開展科研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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